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母校及兄弟校友會
北京大學
中國高等院校香港校友會聯合會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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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大學香港校友會租場登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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會所租用申請表
( 會所建築面積 ;920 尺 , 實用面積 :500 尺 , 冷氣 , 影音 , 投影 , 飲水 , 桌椅設備齊全 )

申請人 / 單位 介紹人 ( 非校友填報 )
地址 : 電話:
電郵 /Email : 傳真 /Fax:
申請租用期:
時間:
共用時數:
       
用途:
需用設備:
本人已仔細閱讀下列會所租用守則 , 並同意無條件遵守 .

個人申請 : ( 簽署 )

單位申請 : ( 公章及經辦人簽署 ) 日期 :

下載會所租用申請表

北京大學校友會會所租用守則
  • 本會所向北大校友 , 校友介紹的親友 , 及兄弟院校校友提供租用服務 . 只限於進行文化教育 , 時事財經交流 , 文娛康樂等活動 .
  • 會所提供項目包括 : 會所大堂 , 冷氣 , 飲水 , 音響設備 , 投影設備 , 桌椅 .
  • 會所租費 ( 暫定 ): 日間每小時 50 元 , 夜間每小時 60 元 以兩小時起計 , 超時 15 分鐘 , 按加時 1 小時計 .
  • 會場的會前佈置 , 會後清理均由租用者負責 .
  • 設備使用 : 租用者使用會所各項設備時應負責保護 , 如發生非正常捐壞 ( 由租用者或活動參加者導致 ), 租用者須負責修復或賠償 . 如需使用投影 , 影視 , 音響等複雜設備時 , 需付設備按金 1000 元 , 並需向本會有關人員學會使用方法 , 熟練掌握 , 方可使用 . 如需本會人員代為操控 , 需另付服務費 ( 每小時 80 元 ).
  • 會所可以代租用者接受參加活動者的報名表 , 代分發租用者提供的活動資料 , 但不作詳細解釋 , 亦不負責收款 .
  • 租用程序 :
  • 租用者需於租用日期前 7 天到會所填寫租場申請表 .
  • 會所將在 3 天內回覆是否同意 , 如有撞期則和租用者商議調整 .
  • 租用者獲會所同意租用後 , 便向會所預付按金 ( 兩小時租金 ), 如需使用投影和 / 或音響影視設備 , 則需預付設備按金 1000 元 .
  • 租用者可在租期前一小時進入會所 , 進行佈置 ( 不收租金 ). 活動後的清理時間視為租用時間 , 在完全恢復原狀後 , 可向會所值班人員提出交場 , 會所人員便驗收各項設備 , 如無損壞 , 便向租用者退回租用按金和設備按金 . 租用至此結束 . 設備如有損壞 , 雙方即商議解決方法 .
  • 租用期間 ,本會所工作人員可進出會所 , 在辦公區工作 , 但不會影響租用者的活動 .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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